莫讓煙火擾清明
清明時節,萬物生發。這個傳統節日,自古就承載著國人慎終追遠的人文情懷,也考驗著當代人守護家園的文明智慧。當祭掃的香火與春日的干燥相遇,防火便成為這個時節不可忽視的文明課題。
清明防火,古已有之。歷代典籍中不乏關于防火的嚴格規定和深刻警示。《周禮》中便有“仲春以木鐸修火禁”的記載,強調春季需嚴控火源;唐代《唐律疏議》明確規定:“諸于山陵兆域內失火者,徒二年。”對祭祀引發的火災予以嚴懲。明、清典籍中也多有提醒:“祭掃當戒火燭,勿使余燼隨風。”這與今日“文明祭掃、綠色清明”的理念不謀而合。先人的訓誡穿越時空,依然為我們敲響警鐘。
隨著時代發展,清明防火面臨新的挑戰。氣象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大部分地區清明期間降水偏少,氣溫偏高,森林火險等級持續攀升。與此同時,清明日近,大量居民返鄉祭掃,野外用火管理難度加大。有數據顯示,我國每年因祭掃引起的森林火災約占全年森林火災總量的40%,教訓深刻、發人警醒。一根未熄滅的香燭、一張飛揚的紙錢,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這促使我們反思:如何讓綿延千年的祭掃傳統與森林防火、生態環保相得益彰?
防火之要,在于喚醒每個人的責任意識。當我們在墓前獻上一束鮮花而非點燃紙錢,當我們在山林中自覺收起打火機,當發現隱患時及時勸阻或報警,這些看似微小的舉動,實則是文明素養的體現。政府部門也要完善預警機制,加強重點區域巡查;社區組織應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應急知識;媒體平臺要創新傳播方式,讓防火意識深入人心。唯有形成全社會參與的防護網絡,才能讓清明時節真正“氣清景明”。
清明防火不僅是一個時令性工作,更是一種文明傳承。古人云: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這種可持續發展的智慧,正是中華文明生生不息的精神密碼。今天,我們守護的不僅是歷史傳承,更是留給子孫后代的青山綠水。
“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凈。”清明本義,既是自然時令的清明,也應是行為方式的清明。清明的意義在于銘記過去,更在于珍視當下。讓我們以文明之火傳承文化,以責任之心守護家園,在這春和景明的時節,共同書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篇章。
■ 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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