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刷臉”撐起安全“保護傘”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近日聯合公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辦法明確,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并實施嚴格保護措施。該辦法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3月22日《安徽日報》)
商超購物、考勤打卡、銀行取款、機場檢票……科技飛速發展的當下,“刷臉”已經悄然融入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然而,在為人們帶來便捷體驗的同時,人臉識別技術也暗藏著隱私泄露的巨大風險。曾有媒體曝出,人臉信息以0.5元/條的價格在地下市場流通。這些被物化的數字面容,正默默承受著遠程開戶、虛假認證、精準詐騙的二次傷害。
人臉、指紋、掌紋等生物識別信息具有唯一性,無法或很難更改。這就意味著,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一旦被非法收集、泄露或買賣,就可能產生不可預測的損害。而且,人臉信息還有一個特殊屬性,即不需要經過自然人主動配合就可以被收集。正因如此,既使用“臉”又保護好“臉”,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法律層面上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而人臉識別信息作為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自然也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
辦法的出臺是我國在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它為人臉識別技術定下安全紅線:處理人臉信息必須合法明示,存儲不得外傳,未成年人需監護人同意。同時,對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場景進行了細致的規范,如:為維護公共安全采集人臉信息,要合理劃分采集區域并設置顯著提示標識;在個人不同意通過人臉信息進行身份驗證的情況下,應當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等。可以說,這些具體的規定為人臉信息安全提供了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障,有助于守護數字時代公眾的“刷臉”自由。
當然,好政策需要嚴格執行才能達到好效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對違規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的行為進行及時糾正和處罰。相關企業和社會組織,也要積極主動加強自身管理和技術創新,不斷提高信息保護的水平,為大家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和美好。
■ 王云
· 版權聲明 ·
①拂曉報社各媒體稿件和圖片,獨家授權拂曉新聞網發布,未經本網允許,不得轉載使用。獲授權轉載時務必注明來源及作者。
②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轉載的作品內容涉及您的版權或其它問題,請盡快與本網聯系,本網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作相應處理。


推薦閱讀
-
1科技興農千疇秀 精耕細作繪“豐”景 04-01
-
2國內最大“火電+熔鹽”儲能項目在宿落成 03-17
-
31-2月宿州市新設經營主體13155戶 03-14
-
4宿州市多渠道拓崗位促就業 03-13
-
5
-
6楊軍接待信訪群眾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