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馮先生咨詢: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非居民用戶的天然氣價格是如何規定的?
市發展改革委答復: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平均水平執行,即3.22元/立方米。如調整后的氣價高于非居民氣價,可自主選擇執行氣價類別,并與當地燃氣經營企業以供氣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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