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先生來電詢問:他將自己屬于宿城一初中學區的房產出租,租戶孩子利用該房產學位在一初中上學。3年后,他自己的孩子是否能繼續使用該房產學位上一初中?
市教體局答復:小學6年和初中3年采取分段計算,租戶孩子3年畢業后,林先生家孩子可使用此房產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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