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200余人隔離管控,馮某賓被逮捕!
5月9日廈門市集美區(qū)人民檢察院
依法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對犯罪嫌疑人馮某賓批準逮捕
今年3月26日,犯罪嫌疑人馮某賓從有本土病例的江西省撫州市返回廈門市后,拒絕執(zhí)行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2022〕第2號通告的預防、控制措施,未第一時間向社區(qū)報備、未立即進行核酸檢測,且在出現發(fā)熱等不適癥狀后仍多次出入公共場所。4月2日,馮某賓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與其密接600余人、次密接600余人被隔離管控。
此前4月27日,
馮某賓經隔離治療結束后
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檢察機關將嚴格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依法辦理涉疫犯罪案件,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關于2起涉疫違法行為
查處情況通報
5月5日,祖某、楊某駕車自中高風險地區(qū)到達合肥后,隱瞞行程,通過出示虛假健康碼、行程碼信息等,先后入住包河區(qū)某酒店。酒店工作人員未嚴格落實旅客登記、“兩碼聯查”規(guī)定。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祖某、楊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對酒店主管人員及工作人員予以罰款處罰。涉案酒店因違反疫情防控規(guī)定,被依法責令停業(yè)整頓。
5月8日,姚某經其母親李某安排,搭乘趙某駕駛貨車從中高風險地區(qū)返回合肥城區(qū)后,李某將其子接回家中。另查明,該貨車運輸貨物接收方負責人李某某直接乘坐該車,到達目的地后徑自離開,未履行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貨車司乘人員全程閉環(huán)管理的監(jiān)管責任,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李某、趙某、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鑒于姚某到家后自覺隔離未外出,對其予以批評教育。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需要嚴格依法落實“四方”責任。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者,將被依法追究。
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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